古兰经[gǔ lán jīng]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根本经典;是先知穆罕默德在复兴伊斯兰过程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القرآن Qur’ān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文译为《古兰》《古兰经》《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西亚和阿拉阿伯伊斯兰经注学家根据经文表述,说它有55种名称,其中以“书”、“启示”、“真理”、“智慧”最为常见。现存最古老的《古兰经》(公元688年抄本)藏于埃及国家图书馆

目 录

1简介

2基本内容

  1. 2.1 焦点论争
  2. 2.2 信仰纲领
  3. 2.3 宗教义务
  4. 2.4 教法律例
  5. 2.5 人物故事
  6. 2.6 祷告词

3经文诠释

  1. 3.1 塔夫希尔(Tafsir)
  2. 3.2 阿叶提(Ayat)

4流传历史

  1. 4.1 启示和记录
  2. 4.2 整理和保管
  3. 4.3 统一和流传

5最早抄本

  1. 5.1 简介
  2. 5.2 历史
  3. 5.3 价值

6翻译版本

7影响地位

1简介

《古兰经》القرآن(Qur’ān)()共有114章,6236节,为方便在斋月(赖买丹月)诵读分为30卷,故在中国民间有“三十本古尔阿尼”的俗称。除第1章为祈祷词外,从第2章开始,《古兰经》大体以篇幅大小从长到短编篡,但也不尽然。《古兰经》不是按时间顺序编篡的,故每章间在内容上并无关联性。通常,《古兰经》被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对应穆罕默德不同时期的口述传统。《古兰经》每章分为若干节,每节终了之处,刚好是读者在气势上和情感上需要停顿之处。先知穆罕默德继承阿拉伯半岛文化传统,通过散文诗的形式把易卜拉欣(亚伯拉罕)肇始的一神信仰重新在阿拉伯半岛复兴
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世界上现存唯一的真主启示录,所以非常尊重,没有“大小净”不得触摸。而且,由于《古兰经》原文是用阿拉伯散文体诗颁降,故早期穆斯林不主张翻译《古兰经》,认为翻译的《古兰经》只能表达基本含义,不能等同于真主的原话。
文献记载,公元610年伊斯兰历9月(斋月),安拉在“盖德尔”的吉祥夜晚,命天使哲伯伊莱(又译吉卜利勒加百列)向穆罕默德开始陆续传达古兰启示;直至公元632年穆罕默德逝世中止。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安拉神圣的语言,是真主传达给人类的永久性法典,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别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古兰经》是阿拉伯有史以来第一部用阿拉伯文书写的文化典籍。
《古兰经》继承了犹太教的启示录传统和基督教的救赎传统,宣扬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所信仰的唯一真神,即“亚伯拉罕的神,伊斯玛仪的神,叶尔孤白的神”,“我遵循我的祖先——易卜拉欣、伊斯哈格、叶尔孤白的宗教。”[1]“易卜拉欣、易斯玛仪、伊斯哈格所崇拜的──独一的主宰──我们只归顺他。”“相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伊斯玛仪、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尔撒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主所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顺服真主。”[2]
穆斯林认为,真主在历史上不断派遣先知传达旨意,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先知(封印的先知),其口述的《古兰经》是真主最后的启示,顺从真主的旨意就是穆斯林,在末日降临时亚伯拉罕诸教教徒将升上天堂,不信主的将堕入地狱。“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中,凡信真主和末日(不以物配主者),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3]《古兰经》宣称,"这是一本阿拉伯文的经典,能证实以前的天经”。[4]《古兰经》是“天经原本”,是未被歪曲的经典。[5]穆斯林要遵守《古兰经》第17章的诫命:易卜拉欣是第一个穆斯林,“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他是一个崇信正教、归顺真主的人,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6]
穆斯林认为,真主有99个尊名。“创造天和地,造化重重黑暗和光明”,[7]“是天地的光明……引导他所意欲者走向他的光明。”[8]《古兰经》就是光明,是“真主的路”。“任何人也不配与真主对话,除非启示,或从帷幕的后面,或派一个使者,奉他的命令而启示他所欲启示的。”[9]《古兰经》承认穆萨(摩西)的《讨拉特》(《图拉》)和尓撒(耶稣)的《引支勒》(《福音书》)为真主降临的经典。但穆斯林相信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都曾遭受人为的篡改,真主已经以其最终的完美启示《古兰经》代替了这些经典。而《古兰经》提及的众先知,也就是犹太教希伯来圣经的众先知。“我确已启示你,犹如我启示努哈和在他之后的众先知一样,也犹如我启示易卜拉欣、易司马仪、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各支派,以及尔撒、安优卜、优努斯哈伦、素莱曼一样。我以《宰逋卜》赏赐达五德。”[10]但以色列人和基督徒“篡改经文,并抛弃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劝戒。”而穆罕默德带来的《古兰经》则是从真主降临的“一部明确的经典”,因受真主的护佑而丝毫未被篡改。[11]“如果你们喜爱真主,就当顺从我;你们顺从我,真主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12]《古兰经》承认尓撒(耶稣)为先知,但否认尓撒(耶稣)具有神性,否认三位一体学说。[13]

2基本内容

《古兰经》以其全部内容确立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和制度,同时也反映了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半岛希贾兹地区的社会现实和伊斯兰传播过程中的斗争概况。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古兰经

  古兰经

焦点论争

《古兰经》的内容中约有1/5记述伊斯兰教同当时阿拉伯半岛上多神教徒及“有经人”(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论争。论争的焦点是:关于安拉的独一性、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和《古兰经》是否为安拉的“启示”等问题。《古兰经》提出:“除了安拉,再没有神。”要求人们放弃多神崇拜,只尊独一的安拉。而麦加的多神教徒则说,他们崇拜众神或者是为了通过众神而接近安拉,或者是遵守祖辈的宗教,故将《古兰经》提出的“只拜唯一神安拉”视为“怪事”;他们认为放弃多神崇拜是背离自己祖先的异端行为。《古兰经》一再宣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圣经中早巳预言将要降世的先知,而且强调是继承已往一神教传统的最后使者。但多神教徒和“有经人”拒不承认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前者说他是一个世俗凡人,神不可能选凡人作为使者;天主教认为古兰经破坏了教会的统一。《古兰经》说,安拉曾为已往的一些先知降示过经典,如《讨拉特》、《引支勒》等,阿拉伯人是一个没有经典的“文盲民众”,故为“引导”和“劝化”他们而以阿拉伯语降示了古兰;并说古兰有证实已往诸经的作用,要求人们信仰它,并遵从其中的劝告。然而,多神教徒和“有经人”则说,古兰经文是诗人或智者的言辞,是“古人的神话”,既不相信它是安拉的启示,也不相信穆罕默德这个凡人能得到安拉的启示等。围绕上述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穆罕默德同他们进行了长期的论争。他用所宣布的启示驳斥反对者的论点,同时还申述并确立了伊斯兰教关于信仰安拉、经典和使者的基本思想。

信仰纲领

1.信仰独一的安拉。《古兰经》记述,伊斯兰教兴起前,麦加等地就信奉安拉为最高神灵,他们相信安拉“创造了天地”、“支配着日月”、“降了甘霖”,还“救人于危难”,故不少人以“安拉的奴仆”作名字,称为阿卜杜拉。但他们在敬奉安拉的同时,也崇拜偶像,如拉待、欧扎、麦那三女神等。说崇拜偶像是为了使他们“接近安拉”。而《古兰经》则认为安拉是绝对独一的神,他既无伙伴和对手,也无子嗣。安拉具有绝对权能,他无求于任何东西。天地万物的创造,日月星辰的运行,昼夜的循环,风云雷雨的发生,植物的生长,人类的产生和繁衍以及人生的富贵贫贱和生死祸福等,都是安拉的意志决定的。安拉是永恒的,先于万有而存在,无始无终,一切东西都会消亡,而安拉的本体永存不灭。安拉是绝对完美的,具有超乎万物的一切完美的德性,他的高超完美是人类语言无法形容的,“任何东西都与他不相似”。
2.信仰天使。《古兰经》认为天使是安拉用光创造的妙体,它们的本能就是顺从和忠实地执行安拉的命令。天使行动神速,数量众多,各司其职。有的肩负安拉的宝座,赞颂安拉的高超;有的传达安拉的启示于众先知,并襄助先知们传教;有的记录人们的善恶言行;有的为信徒向安拉说情求饶,或在人的寿命将尽时索取其性命以及专司末日号角和管理火狱等。在《古兰经》中,特别提到一位被称作“圣灵”和“忠实的精神”的天使吉卜利勒,是专门将启示传达给先知穆罕默德的。
3.信仰使者。《古兰经》要人们相信安拉曾在不同时代特选的使者或先知。《古兰经》中提到名字或事迹的先知有25位。其中最著名的是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穆萨、尔撒和穆罕默德;而穆罕默德则是继承已往先知使命的“封印先知”,在他之后,再无先知。
4.信仰安拉的经典。安拉是异常超越的,而先知却和普通人一样,因之两者之间的联系就必须通过颁降启示来实现。《古兰经》认为,有些先知曾接受安拉的启示,其汇集被称为经典,信仰经典也就是相信它的天启性,同时要遵守其中的戒律。《古兰经》宣称这些经典的基本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后经都是证实前经的。但是在它之前的一些经典如“易卜拉欣的典籍”业已失传,《宰通尔》、《讨拉特》和《引支勒》因已被人“遗忘”、“隐瞒”或“篡改”而失去原旨。
5.信仰末日的报应。《古兰经》认为,天地是要毁灭的,人生是有限的,今生不是人们的最终归宿,后世才是最美好、最长久的。早期的一些启示在描绘末日来临的时候,说天地万物经过大的动荡之后,尽行毁灭,然后“号角一响”,一切原来有的生命都将死而复生,接受审判。每个人都将根据自己生前的行为得到赏罚。受赏者进入天园,受罚者进入火狱。《古兰经》还用了不少文字描述了天园的幸福和火狱的痛苦。
以上的五条信仰为《古兰经》明文加上源自圣训的信仰前定为伊斯兰教的六大信条,其中以信安拉、信后世、信先知穆罕默德和信启示《古兰经》为其教义学思想的核心。

宗教义务

《古兰经》在维护信仰独一安拉的基础上,为穆斯林规定了五项基本宗教义务:
1.属于个人对安拉的敬拜仪式,如净仪、礼拜、斋戒和朝觐。
2.为缓和社会贫富对立和维护穆斯林集体利益,对财产占有者规定有一定的疏捐制度,如天课。
3.为保卫伊斯兰社会的安稳及其发展而对穆斯林集体规定的疏捐献身的兵役制度。
但是,这些义务在《古兰经》中只提出一些原则,末作出具体规定,其细则是由后来的圣训和教法加以补充而系统化的。如礼拜仪式,早期的启示只提到向安拉鞠躬、叩头,早晚的赞颂、祈祷和夜晚站立等,后来在传教过程中逐渐把这些动作连接起来,形成名为“索拉特”的正式仪式;而礼节上的清洁条件以及面向麦加禁寺等要求,也是在先知迁到麦地那以后才规定的。至于斋戒和朝觐,是在古代宗教传统仪式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宗教功修。《古兰经》肯定了这种传统,排除了其中与多神崇拜有关的内容,将其定为敬拜安拉和效法先圣的仪式。在早期启示中,天课只作为一种个人善行而受到鼓励,后来由于穆斯林社会和武装的建立,需要一定的财力解决作战费用和迁士(622年及其以后从麦加迁往麦地那的穆斯林)的生活补给等问题,天课遂被定为穆斯林的必尽义务。《古兰经》要求信士“为安拉之道而战”的兵役制度,开始时只是穆斯林为反对暴力迫害而采取的一种自卫手段。穆罕默德迁出麦加不久,即宣布对进犯的敌人允许进行战斗的启示,接着建立武装,又宣布了“为安拉之道而牺牲的人,虽死犹生”、“并将获得巨大的报酬”等启示,鼓励参加战斗。但同时又宣布“宗教无强迫”,只要对方“停止战争”,“倾向和平”,穆斯林也要停止战争,倾向和平,而且“不要侵犯任何人”。后来随着斗争的发展,这种自卫手段逐渐转变为主动讨伐的军事行动,以实现“一切宗教全归安拉”的目的。另外,还就处理战利品和战俘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

教法律例

《古兰经》肯定了一些古代阿拉伯社会的习惯法和仲裁惯例,提出了如下几种法规:
1.无息借贷法。《古兰经》在禁止高利贷后,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规定借债时要由债务人请人立据,如找不到代书人,可以用实物作抵押。
2.遗嘱继承法。规定死者的父母及亲属(包括子女、弟兄和姐妹)和具有结盟关系的人均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但女子原则上只能获得男子应得分额的一半。如遗孤多,按规定递次增减遗产的分配,必须在执行死者的遗嘱偿还债务之后进行。
3.婚姻法。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半岛虽已实行一夫一妻,但是由于缺乏稳定的婚姻制度以及战争造成男子的相对减少和可买奴为妾等原因,一般生活较富裕的人以及部落和家族头人,大多过着多妻的生活,甚至多妻是无限的,妻子随时可遭到丈夫的虐待或遗弃。《古兰经》虽提出“男子比妇女高一级”,在作证和继承财产时,两个妇女只等于一个男子,但它又认为“男女互为对方的衣服”,在安拉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因而在婚姻问题上鼓励一夫一妻并有条件、有限制地允许多妻或纳婢作妾。另外,为了消除旧婚姻残余习俗的影响和确保以男系血统为准的夫权制,禁止同母辈、同辈、卑辈中有血统关系或有乳缘关系的妇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同时规定穆斯林不能同多神教徒婚配,以维护伊斯兰教的权益和促使多神教徒改信伊斯兰教。
4.刑律。为了维护、稳定已确立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古兰经》规定杀人者要抵命;对叛教后又反抗安拉和使者以及进行破坏者,将如同对强盗一样,处以极刑或断其手足,或驱逐出境;对犯淫乱的男女和诬蔑贞节妇女者,处以鞭刑,对男女窃犯要断其手,以做效尤;对犯罪后悔罪自新者,可以免刑(见伊斯兰教法)。此外,在生活习惯等方面,还针对古代阿拉伯人对食物的过多禁戒,规定只有自死物、流出的血液、猪肉以及非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不能食用;针对阿拉伯人嗜酒以及因酒醉影响宗教活动而对饮酒加以禁止,同时对迷信和引起不和的求签、占卜和赌博等亦予以禁止。

人物故事

关于对古代先知,即安拉使者或与之有关人物的叙述,其中包括阿丹及其妻子哈娃、易德立斯、努哈、呼德、撤立哈、易卜拉欣及其二子伊斯玛仪、伊斯哈格、达乌德及其子苏莱曼、叶尔孤白及其子优素福、舒阿卜、穆萨及其兄哈伦、鲁特、艾优卜、优努斯、易勒雅斯、宰凯里雅、叶哈雅、尔撤及其母麦尔彦、艾勒·叶赛、左勒基福勒、左农、鲁格曼、赫迪尔和“双角人”等。这些人物除呼德、撤立哈和舒阿卜外,其余人的故事情节均可在《圣经》中看到类似的记述。《古兰经》中除了有一章对优素福的故事讲得比较完整并具有故事性外,其余人物的事迹有的断断续续散见于数章之中,有的只提及人物的某事或某言,有的甚至只提及其名而未讲述其任何事迹。这些人物中除了阿丹妻子哈娃和尔撤之母麦尔彦和“双角人”外,均被《古兰经》称为先知或“使者”,连同穆罕默德共为25人。《古兰经》在将这些人物作为人类的典范加以推崇的同时,还提及一些凭藉权势阻挠先知们传教或加害于他们的反面人物和氏族,如法老、戈伦、礼鲁特以及滥斯人、阿德人和赛莫德人的故事。另外,还提到为逃避多神教迫害,躲进山洞沉睡三百年后重临人间的“山洞人”(亦称“七眠子”)的故事。《古兰经》将这些不同时期的传说中人物用一条反对多神、信仰一神的线索加以串连,构成一个一神教的道统。

祷告词

《古兰经》首章《法蒂赫》相当于基督教的祷告词。其后每章都以“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开头。
Bismi-Lahir-Rahmai-r-Rahim

Al-hamdu li' Llahi Rabbi-l-'alamin-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众世界的主,
Ar-Rahmani-r-Rahim
至仁至慈的主,
Maliki Yawmi-d-Din
报应日的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主,
'Lyyaka na'budu wa 'lyyaka nasta'in
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襄助
Ihdina-s-Sirata-l-Mustaquim
求你引领我们正路,
Sirata'lladhina an'amta 'alihim ghairi'lmaghdubi 'alaihim wala'ddallin
你所襄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误者的路。

3经文诠释

什叶派、苏菲派及某些穆斯林哲学家相信《古兰经》的经义并非仅限于表面经文。《古兰经》在其表面经文之下也有另一层涵义存在。
《古兰经》表面经文(札希尔)的注释叫做塔夫希尔,而隐微经文(巴挺)的注释称为塔威尔。注释隐微的经文要做回溯经文的工作,但隐微的经文的最终含义只有真主知道。
古兰经字面派的萨拉夫派与札希尔派认为《古兰经》的经文应当直接照字面解释,不应有任何延伸的解释。例如,真主的手在经文里有提到,因此真主的手就真的存在于《古兰经》里头。这种解释就是所谓的“比拉凯法”,也就是认为表面经文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要问东问西。

塔夫希尔(Tafsir)

《古兰经》的出现兴起了庞大的注释体系,称为塔夫希尔,中文又译“经注学”。这种注释的目标是要“解释古兰经的经文,厘清其要旨”。但穆斯林承认,最完美的注释是真主的注释。
塔夫希尔乃穆斯林最早期的学术活动。根据古兰经的说法,穆罕默德是第一位向早期穆斯林解释经文的人。早期的注释者包括了萨哈巴(穆罕默德的伙伴),如阿里、伊本·阿拔斯、伊本·欧麦尔、伍麦叶,等等。古兰经的解释仅限于表面经文、启示背景,偶尔也以其他的经文来解释一段经文的意义。如果经文涉及历史事件,有时候就要借助圣训加以厘清。
由于古兰经是以古典阿拉伯语写成的,后来改信伊斯兰教的信徒(大部分不是阿拉伯人)常常对其经义毫无头绪,没有体会到早期穆斯林了解古兰经所要表达的究竟。于是古兰经的经注学家以阿拉伯语来做注解,最重要的是注释早期的经文,那时穆斯林社群所处的背景十分复杂。

阿叶提(Ayat)

古兰经并未按照年代编排,要研究每段阿叶提(经文)的启示时间必须先研究其相关背景。最早启示的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在山洞内静修时所受的启示:
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造人。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
最晚启示的阿叶提,是穆罕默德在进行“辞朝演说”的时候,距离最早的启示二十三年,启示结束后八十天穆罕默德逝世所留最后一段启示是:
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4流传历史

启示和记录

古兰经》是在二十三年(公元610——632年)期间依照临时发生的事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陆陆续续零星启示的。最初启示的是:“你当奉你的能创造的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你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以人所未知。”(96:l-5)最后启示的是:“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全部《古兰经》共计一百一十四章,先知在麦加传道期间启示了八十六章,迁移到麦地那后启示了二十八章(《黄牛章》是最初启示的),大部分是比较长的。当时为了某一件事情,或某一个问题,而启示一节或数节,有时降示整整一章,例如第一章和第一一二章,便是一次启示的。先知每奉到启示,立刻传授面前的门弟子;会写字的,立刻就把它记录起来;不会写字的,就把它谨记在心中,当面背诵给先知听,看背记得正确不正确,再把它传授给不在场的教友。当时,穆斯林以学习《古兰经》为最重要的功课,故圣门弟子中多有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先知有几位书记员,专负记录《古兰经》的责任,如宰德(Zaid ibn Thabit)、阿里(‘Ali ibn AbiTalib)、伊本·默斯欧德(Abdullah ibn Mas‘ud)、伍麦叶(‘Ubayy ibn Ka‘b)、欧斯曼(‘Uthman ibn‘Affan)、艾奈斯(‘Anas ibn Malik)等等。

整理和保管

先知去世后,《古兰经》还没有定本。艾卜·白克尔(Abu Bakr)继位哈里发第二年,叶麻默(al-Yamama)战役中,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圣门弟子有好几位牺牲了。欧默尔(Umaribnal-Khattab)向艾卜·伯克尔建议整理《古兰经》,以免散佚。艾卜·伯克尔说:“使者没有做过的事,我们怎么能做呢?”但欧默尔最终说服艾卜·伯克尔,使人找来宰德,对他说:“你是一个有才智的青年,我们对于你是毫不怀疑的;你还替使者记录过启示。请你把《古兰经》搜集起来吧。”嗣后,艾卜·伯克尔又聘请了伍麦叶、阿里、欧斯曼三人协助宰德。他们四位都是替先知记录过启示的人,又都能背诵全部《古兰经》,他们组织了一个《古兰经》整理委员会,经常开会整理他们以前所记录的启示,互相校对。他们校到第九章(《以讨白章》)第一二八节和一二九节的时候,只有背记的资料,却没有记录的资料,后来费了很大的工夫,在艾卜·胡宰默(Abu Khzaimaibn‘Aus)家里找到了记录的资料,他们才着笔。第三十三章(《艾哈萨卜章》)第二三节的记录资料也是费了许多工夫,才由胡宰默(Khuzaima ibn Thabit)从家里找出来。全部《古兰经》整理出来后,先交给艾卜·伯克尔保管。艾卜·伯克尔去世后,归欧默尔保管。欧默尔去世后,归他的女儿、圣妻哈福赛(Hafsa bint‘Umar)保管。

统一和流传

回历二十五年(公元六四五———六四六年),叙利亚和伊拉克的穆斯林在亚美尼亚和阿塞尔拜疆战役中曾为《古兰经》的读法而发生争执,侯宰斐(Hudbihibnal-Yamani)目击这种情形,感觉不安,返回麦地
伊朗 约西元1560年写本

  伊朗 约西元1560年写本

那后,报告哈里发欧斯曼,建议说:“在这个民族象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样分裂之前,你赶快设法挽救吧。”欧斯曼遂派人对哈福赛说:“请你使人把《古兰经》的资料送来给我们,让我们抄录几部,然后再送还你。”欧斯曼命宰德、伊本·左丕尔(*bd-ullahibn Zubair)、赛义德(Sa‘id ibn al-‘Asi)、阿卜杜·拉赫曼(‘Abdurrahman ibn al-Harith)等人誊写了好几部。宰德是麦地那人,其余的都是麦加古来氏人(Quraish),欧斯曼对他们说:“倘若你们为《古兰经》的词语而与宰德的意见不一致时,你们就照古来氏人的方言抄写吧。因为《古兰经》是依他们的方言启示的。”他们共抄了七部,一部保存在麦地那,其余的分寄麦加、大马士革、也门、贝海赖尼、库法、百索拉等地。此后,欧斯曼下令把其它抄本一概焚毁。欧斯曼下令整理的《古兰经》,被称为定本(al-Mushafal-Imam),或欧斯曼本(Mushaf Uthman),现在通称欧氏本(al-Mushafal-Uthmani)。现在全世界通行的《古兰经》,只有这种定本,这是欧斯曼对伊斯兰最大的贡献。

5最早抄本

简介

中国的
撒拉族先民带来的《古兰经》

  撒拉族先民带来的《古兰经》

手抄本古兰经属国家级文物,现珍藏于街子清真大寺珍藏馆内,该寺距青海循化县城6公里处,距西宁147公里,不仅是撒拉族世代珍藏的传世之宝,也是全世界的瑰宝。相传700多年前,撒拉族先民尕勒莽和阿合莽牵1峰骆驼,驮着故乡的水、土和1本《古兰经》,离开故乡撒马尔罕举族东迁,最终定居今循化县境。所带来的水和土现已无存,但《古兰经》保存完好。这部珍贵的《古兰经》共有30卷,分上下两函装,函封犀牛皮,其面压有精美的图案,每册封面为天蓝色丝绸精制,全书共681页,正文墨写,书写工整,字体浑厚,校勘精细,外用丝绸裹缠,装在一个约0.6米长的长方形抽屉木箱里。由于它是先民东迁所带之物,虔诚信仰伊斯兰教的撒拉族视其为宝,并为全族人所珍爱。

历史

历史上这本经典归世袭的“尕最”(也称总掌教,其职责是执掌宗教法规和监督宗教仪式的执行,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保存。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尕最”制度被取消后,甘肃临夏马安良仗势夺走《古兰经》,震撼撒拉八工。相传,马安良返回临夏途中,突遇狂风不止,雷雨交加,天昏地暗,伸手不见五指,只得返回循化将《古兰经》还给撒拉人。后来又被马步芳夺走,将其置于“回族教育促进会”。建国后,人民政府将《古兰经》归还循化,依旧保存“尕最”后代家。1954年,这部《古兰经》被送往叙利亚参加国际展览会,在伊斯兰世界产生很大反响,盛赞这是今世少有的珍本。展览会后,国家主办单位仍送归原主,现用裹缠丝绸料和精致的木箱即为当时因参展所置。 1958年,宗教制度改革时曾出现焚烧经典等行为。为使这部经典免遭厄运,当时在循化工作的撒拉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建议省委统战部以参加国庆十周年民族展览名义将其送往北京民族文化宫加以保护,后下落不明。1979年在西宁召开的《撒拉族简史》初稿讨论会上,《光明日报》记者陈宗立先生得此消息,于1980年2月28日《光明日报》第1054期《情况反映》栏上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人民要求归还<古兰经>》为题,呼吁有关部门协助查找。同年5月,陈宗立先生到北京民族文化宫的地下藏书室找到了这部《古兰经》。1982年,循化县人民政府派专人赴北京接收,并存放街子清真大寺至今。

价值

有关专家学者认为,这部《古兰经》不仅对研究撒拉族的来源、历史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研究整个伊斯兰教具有重大意义,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之一,《人民日报》曾于1982年1月3日刊文介绍:“这部阿拉伯文手抄本《古兰经》相传明洪武三年传入我国,这种年代久远版本珍贵的《古兰经》世界上仅存三部。”

6翻译版本

古兰经的翻译一直难以全面进行,原因是有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无法加以模拟的(i'jaz al-Qur'ān),古兰经经文不应以别种语文呈现。尽管如此,截止20世纪末,古兰经已被翻译成多种亚非欧多种语言。第一位翻译古兰经的人是波斯人萨尔曼(Salman the Persian),于公元七世纪时将第一章“开端”章译成波斯语。
非穆斯林译本
文献记载,12世纪一个名叫伊本·萨利比的基督教主教曾将《古兰经》部分卷章译成古叙利亚文,这可能是保存下来的非穆斯林最早的《古兰经》译本。《古兰经》被译为西欧多种文字,首先是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势力为配合十字军东征,企图批驳《古兰经》、反对伊斯兰教而开始的。12世纪中叶,在法国克吕尼修道院院长的主持下,《古兰经》首次被译为拉丁文。15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兴起及其向欧洲的扩张,引起了欧洲对伊斯兰教和《古兰经》的重视,从16世纪以来,西欧各国陆续翻译出版了拉丁、法、英、日耳曼、意大利、俄罗斯等文字的《古兰经》译本。1689年在帕多瓦出版的拉丁文译本《驳斥古兰经》,译者天主教神父马拉齐根据原文译出并参考阿拉伯文的有关经注加了注释,成为后来欧洲各种文字译本的基础。最早的法文译本是杜立叶根据阿拉伯原文翻译的,题名为《穆罕默德的古兰》,1647年在巴黎出版。第一个英文译本是英国牧师亚历山大·罗斯根据杜立叶的法文译本转译的,沿用了法文译本的题名,1649年出版于伦敦。1734年出版的乔治·赛尔的意译本,在西方殖民主义大举入侵东方时代被称为标准的英文译本,并编入《占多斯丛书》。最早的德文译本是施维格翻译的,出版于1616年,而以1773年出版的布义森的译本流行较广。最早的意大利文译本是安得烈·阿尔法宾译的,1547年出版。最早的俄文译本是波斯尼科夫从西欧译本转译的,1776年出版于彼得堡。晚近以来,随着东西文化交流的加强,一些东方学家对伊斯兰教和《古兰经》的研究的加深,又出现了不少比较好的译本
穆斯林译本
由于西方非穆斯林译本中存在的某些缺点与错误,促使穆斯林学者开始从事各种文字的翻译。但由于这些译本中也存在某些缺点,从而引起《古兰经》是否可译为非阿拉伯语文的争论。结果主译派取得胜利,各国穆斯林学者纷纷用本民族语言翻译《古兰经》,一些伊斯兰教国家的宗教机构和国际伊斯兰教组织,也积极从事或赞助这一工作。截止公元2000年,全世界约有60种文字的《古兰经》译本。
汉译版本
伊斯兰教自7世纪中叶传入中国,明代之前的近10个世纪中,《古兰经》既没有阿拉伯文本,也没有汉语译本,只以手抄本方式流传。其因有二:一、尚未出现兼通阿拉伯文和汉文的学者从事译经工作。二、中国穆斯林认为《古兰经》系用阿拉伯文“降示”的经典,用其它文字译经难以表达经文的真谛奥义。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通汉语的广大穆斯林迫切要求以汉文讲经、解经,了解经义。17世纪起,一些兼通阿文的经师和学者开始了译经的尝试。中国穆斯林的译经活动,大致可分为编译、选译、通译和全译4种类型。
(1)抽译。约在17世纪初至18世纪前半叶,一些兼通中阿文的穆斯林学者在其汉文著作中因探本溯源、引经据典之需要而引述《古兰经》中的有关章节,曾抽译经中的片断文字,如王岱舆所撰《正教真诠》,称“其中道理悉本尊经”,马注所撰《清真指南》中,称他“纂辑真经,抽译切要”。刘智所撰《天方典礼》及《天方至圣实录》等译者中,偶或引用《古兰经》中的部分内容。
(2)选译。约在18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中国穆斯林中广泛流传一种《古兰经》阿文选本,名为《海特姆·古拉尼》(简称《亥听》或《十八个苏赖》),主要选辑了《古兰经》的首章,第2、3、9、各长章的若干节,第36、68两个篇幅中等的章,以及第86、87、93、94、97、99、102、103和105~114等18个短章(共涉及24章),作为精读常诵的选本。以此为蓝本的汉译本可分为两类:一是音译本,使不懂阿拉伯文的穆斯林读者据汉字注音拼读,如1882年刻本《汉字赫听》,稍后又有《赫听真经》;另一类是译注本,除对音外,附有经堂语之译文与注释,如1866年出现的《经汉注解赫听》。20世纪以来,属于此类选译本的由马魁麟、杨德源、马联元、杨敬修、李廷相等人的《宝命真经》、《天经译解》、《古兰经选》等。上述选译本,起初多半是用经堂语翻译,有的则在汉语词汇中夹有阿拉伯文译音的词汇,对以后的译经活动有一定的影响。
(3)通译。19世纪末叶,马复初开始按《古兰经》卷次试行通译,据传已完成20卷,原稿毁于火灾,幸存者是前5卷,已付印问世,名为《宝命真经直解》。20世纪以来,上海《回教学会月刊》曾发表哈德成伍特公沙善余等人用文言文翻译的《古兰经》3卷,张秉译出过前两卷韵译本。此外,由李宗庆口述、成达师范师生笔录的经堂语译本虽未正式出版,但原稿受到珍藏,并有附印本被保存。以上是通译本的片段尝试,读者虽未见到全貌,但表明通译全经的工作已开始。
(4)全译。从20世纪20年代至21世纪初,《古兰经》全译本先后出版有12种之多。有李铁铮的《可兰经》,姬觉弥的《汉译古兰经》,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甲、乙、丙3种译本刘锦标的《可兰经汉译附传》,杨敬修的《古兰经大义》,时子周的《古兰经国语译解》,马坚的《古兰经》中译本,林松的《古兰经韵译》,仝道章的《〈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释本》和法图麦·李静远的《古兰经译注》等。
在汉译《古兰经》中,马坚译本是孕育过程甚长、准备阶段很久、公开发行量最多、社会影响面最广的一部。它虽然出版较迟,按问世顺序是第七位译者翻译的第九种译本,从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初版以来,已流传全球;沙特阿拉伯的法赫德国王古兰经印制厂还在麦地那加上原文大量印制了对照本,是影响最大、最受欢迎的《古兰经》汉译本之一。穆斯林群众多引用它的译文;学术界有关论著中介绍《古兰经》内容,也多以此译本为依据。

7影响地位

《古兰经》既是一部宗教经典,也是第一部诗歌形式的阿拉伯文献,在阿拉伯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它的内容直接反映了7世纪初发生于阿拉伯半岛并对后来阿拉伯民族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一场伟大社会变革,故又是研究穆罕默德伊斯兰教以及当时半岛社会情况极重要的历史文献。《古兰经》的哲理是伊斯兰教义学和阿拉伯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法制思想和道德规范,成为中世纪以来伊斯兰国家当权者经世治国的依据。在中世纪,围绕《古兰经》,形成了经注学、古兰学、诵经学等专门学科。穆斯林学者曾写过不少介绍、评价和赞颂该经的专著;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后,不少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及东方学家,对《古兰经》也进行研究,相继发表过众多学术论著,肯定了《古兰经》在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史上的影响和地位。
伊斯兰教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宗教将松散的部落文化联合起来,并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征战、商业、政治、移民等)使各个地区的文化得以传播、交流。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印度的阿拉伯数字,西方世界的哲学都是由穆斯林所传播,并由阿拉伯人进行完善、总结、归纳的。公元830年,哈里发马蒙建立了翻译机构“智慧宫”,从而孕育了被西方人称为“知识爆炸的时代”。在“智慧宫”,哈里发马蒙为了得到珍贵的典籍,不惜以与著作等质量的黄金作为酬劳。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曾经告诉信徒:“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学者的墨汁浓于烈士的鲜血。”伊斯兰教在传播过程中,穆斯林们在被征服的土地上修建清真寺,建立学校,并确立法律,建立图书馆、天文台和医院,促进了学术文化的发展。伊斯兰教推广阿拉伯语,这也较快了文化间的交流,经济的发展。全球许多地区都使用阿拉伯文。伊斯兰教打破了狭隘的氏族血缘关系,使得各个民族之间的文明得以快速交流。
伊斯兰教有着极强的包容性,在当时被穆斯林统治的西班牙,虽然资源匮乏,土地贫瘠,但通过穆斯林的管理,经济非常发达。埃及的基督徒,犹太教徒只要缴纳少量人头税就可以保持信仰,所以几乎没有发生宗教迫害的事情。
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穆斯林在数学、文学、天文学、哲学、医学、物理学、化学、书法上都取得了巨大成果,并涌现出像花拉子密比鲁尼白塔尼法拉比伊本·西拿等数以百计的文化大师。
伊斯兰教的传播打破了狭隘的民族界限,促进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伊斯兰教之所以和平、迅速地加以传播,主要因素之一是伊斯兰教信条的简洁明了。伊斯兰召唤人类信仰应受崇拜的独一的造物主——真主。伊斯兰同时不断地教导人类应用智慧和观察的能力来认识真理。这是伊斯兰教最大的影响,也是伊斯兰教之所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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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1.   《古兰经》第12章第38节

  • 2.   《古兰经》第2章第133节,136节;第3章第84节

  • 3.   《古兰经》第2章第62节

  • 4.   《古兰经》第46章第12节;第26章192-198

  • 5.   《古兰经》第43章3-4节

  • 6.   《古兰经》第3章第67节

  • 7.   《古兰经》第6章第1节;第2章第117节;第10章第3节《创世纪》第1章第1节

  • 8.   《古兰经》第24章第35节

  • 9.   《古兰经》第42章第51节

  • 10.   《古兰经》第4章第163节

  • 11.   《古兰经》第5章第13-15节

  • 12.   《古兰经》第3章第31节

  • 13.   《古兰经》第9章第30-31节;第5章第73节、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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