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壶，两只碗，在杂草丛中探头探脑。周围是刚绽放的黄白、粉红的棉花。壶呈土黄色，碗是黑青花。
这是在家乡田野的垅头。
小时干农活，割稻收麦，赤日炎炎，苦不堪言，最能去暑解疲的，莫过提把壶的茶。渴极了，不及将茶倒进碗里，扯过壶嘴，朝干得冒火
的嗓子眼里一灌，哗……一股清泉抢入干渴的身体，浑身的细胞都爽快地吱吱叫唤，那个美哟，那叫痛快!
提把壶茶，用提把壶泡的茶。
那壶，有点宜兴紫砂提梁壶的模样，但个头硕大，壮实很多，长脖大肚粗嘴厚足，足有四五斤重。大约因为出自土窑，麦秆稻草棉梗烧不
起温度，壶未脱泥土的本色，用指甲用劲这么一抠，便可取得少许土屑。那茶，名曰“三匹半”。鄂西乡音，“匹”，“片”的意思，说
的是，三片茶叶再加半片，就可泡一壶茶。倘多放了，太酽，喝起来便不爽，有些糊嘴。茶叶椭圆，掌形，有一种厚重的深黄，像晚秋即
将飘落的枇杷叶。大的足有一尺长。
“三匹半”，说是茶，可能与茶关系不大，就像海南的鹧鸪、苦丁，药店清热的溪黄草，虽也称之为茶，其实与真正的茶不大挨边。
倒是茶汤似茶，比茶稍浓，味道更重，有铁观音的金黄，透亮，看一眼，口水呛嘴;闻一下，茶虫急急地便要跳将出来。茶与壶的完美结
合，使茶闻起来有股田野泥土的醇香。
倘在夏秋，当晨雾弥漫鄂西的村庄，家家户户炊烟缭绕，锅响勺动。无论你走进哪家院子，都会有浓烈的茶香扑来。
乡亲下地，左手拎着或扛着农具，犁、锄、锹、镰;右手提着一提把壶茶。倘使牲口，将壶拴个绳，讲究的还缝个套，吊在牯牛的角上。
茶便在牯牛的晃悠中咕隆咕隆地哼着歌儿。这会儿，晨雾变成了露珠，挂在田埂蒲公英甜美的小花上，一轮朝阳刚从村头老柳树上升起来
。
现在不主张喝隔夜茶了，说是茶搁久了会产生什么有毒物质。而依我的经验，提把壶茶隔夜尤其好喝，沁凉，那种凉，是透心地凉，透骨
头的凉，在大汗淋漓，汗水涌进眼里，眼都睁不开时，这时的隔夜茶，用湖北话说，才是最“对火”(对路)的。
隔夜茶还有妙用，当药使。小时伤风感冒肚子疼、喉咙发炎眼上火，外婆总让我喝隔夜茶。有时外婆朝茶里撒点花椒粉胡椒面或是野草末
末，茶到病除，半袋烟功夫不到，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我。
此生喝过不少的茶，没哪样能让我喝得如提把壶茶那样淋漓，那样尽兴，那样如痴如醉。
不是浅斟低酌，不是细吟慢唱，那是怎样的豪饮啊!
因此，它不属于有闲阶级、上流社会，不属于灯红酒绿、浮艳奢华，甚至不属于空调房、茶艺室。即便是弄民俗的，也不会秀到它的头上
。
它朴拙得犹如我家乡原野上的稻麦粟豆、高粱棉花，它滋养了我和我的乡亲的生命，包括他们随和、宽厚、天真甚至有些笨拙的品性。
倘说大碗茶属于城市市民，提把壶茶，便属于鄂西乡村我的兄弟姊妹!
有人说，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不以为然，即便品着精致的龙井、猴魁或是君山银针，我的想念，依然是家乡的提把壶茶。
地老天荒，这是深入骨髓的不可忘怀。
年纪大了，更多地会回想过去：母亲把我放在垅头，我挣开了包袱皮，伸着小手，去摸提把壶，年轻的母亲知道我渴了，丢下锄头或是镰
刀，急忙从田间跑回地头……
时下正值炎炎夏日，倘能扯过提把壶的耳朵，仰脖对准干渴的嗓子猛灌一气，岂不快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