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如此独立，执行着如此自我和内在的尺度，对人类又这般冷漠，那它还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吗？当然有，它保留着地球亿万年的密码、基因和神奇，它是一切生命的图腾和母巢，它存在的合理性远大于我们和我们的想象。试听一下罗尔斯顿的声音吧——“这里有光与黑暗、生与死。这里有几乎永恒的时间，有存在了20亿年的一种遗传语言。这里有能量与生物进化……这里有肌肉和脂肪、神经和汗水、规律与形式、结构与过程、美丽与聪明、和谐与庄严……荒野是生命最原初的基础，是生命最原初的动力。”这是个浪漫的回答。也只有这种浪漫，才配得上回答，才敢于和能够回答。这是实用主义和技术主义难以理解的。罗尔斯顿使用的是一种突破人类边界的“大地伦理”——它不再以人类利益和价值观为尺度，不再考虑人类得失，不再引入争议和谈判，甚至不再运用证据和知识，或者说，它认为荒野乃上帝之物，有着天经地义的神性价值和自在意义。爱德华阿贝说：“你可以认为地球是为你和你的快乐准备的，但若连沙漠也是你的，它为何只备很少的一点水？”人们常悲愤地究问为何一些王朝和古堡在沙漠里悄然蒸发了？其实真相并不神秘，只需请教一下那些土著——比如胡杨树和骆驼刺即可。像人这样大消耗量的种群，之于资源匮乏的沙漠，本身即负重超载，沙漠并不支持其大额存在。任何部族的消亡都死于自身的迷途和误入，无论它怎样一度兴旺，也只是错觉，它已透支了未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资源并非供人消费的，也无须人类命名和确认。像日月星辰一样，它们有自在的意义、目标和使命。人最恰当的态度，就是以远眺的方式保持敬畏和憧憬，而人唯一获得的，就是一片原始圣地在内心激起的美好情愫和宗教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