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长安街乃京城最伟大的街。我曾尝试在这条伟大的街上散步，发现唯深夜可忍，白天只适于车，不适于行。它空阔嘈杂，油味呛鼻，让人心烦意乱不说，且树稀荫小，不便停驻和小憩；虽建筑林立，但万象实为一景，枯燥无味，缺乏细节。而且，其笔直和宽幅也决定了它只适于游行和阅兵，不支持个体散漫和自由。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雅各布斯说出了一重要观点：城市要饱满，要丰富，须保证“大多数街段要短，也就是说，在街上很容易拐弯”。在北京，真正对漫步发出邀请的是胡同。其一砖一木都有体温，元素鲜活，细节密-----------------------Page10-----------------------集，最具酵母气息和微生物色彩，所遇之人也有趣……重要的是，你能与它对话，一副门礅、春联，一棵槐树和一窝喜鹊，一丛墙头草或一只流浪猫，都是一个有趣的信息体。而长安街，你就没法交流，它根本不打算和你平等。那些威风凛凛的建筑体，阴郁僵冷，拒绝握手，拒绝攀谈，只接受瞻仰、服从。琉璃厂、大栅栏，本为京城最活跃的市井，但整饬葺新后，野性和生趣没了，故事与传奇没了，民间性和平易感没了，店主与顾客的多样性也没了……总之，有意思的人和事都没了，甚至比不上潘家园和报国寺的地摊，后者更有张力和弹性，更有潜伏的江湖能量。偶尔，我也会串串琉璃厂，但权当凭吊了，脑子里装的满是王世襄、张中行笔下的旧影，画饼充饥罢了。胡同街区的枯萎、市井活性的夭折、“步行街”的出世，皆意味着漫步文化渐行渐远。当走路成为一件乏味的体力活，兴致即衰了。人行道的物理性能再好，也只能满足运动一下筋骨，寂寞而出，索然而归。在广州、厦门和泉州的老城，我邂逅一些残破的旧骑楼，它们身处繁华，临街倚铺，探出一溜檐廊来，衔连几百米，可遮风蔽雨挡晒。据说该设计曾风靡于南洋，和古廊桥相似，它处处体现对行人的召唤与体贴，可谓关怀备至，非常温馨。北方的林荫道、风雨亭，南方的骑楼、廊桥，都是漫步文化的产物。或许车马稀少之故，祖先在建筑上极其呵护行人和散客。现代场馆则相反，重车辆重利润，停车位、停车场，设施服务皆一流，但一个过路人休想从建筑中得到任何免费的好处。另外，要提一下自行车。在我眼里，这是一种伟大而可爱的发明。它是马匹被取消后、人类脚力获得的最大补偿和抚慰，也是我能接受城市适度放大的原因。仔细看，你会发现自行车很有美感，它转化人的能量，像一双有魔力的鞋子，且清洁可亲，不像汽车那样冷血和暴躁。我宁愿把它视为原始“脚步”的升级版和时尚版，它与人体组合出了一种新的“脚步”。事实上，自行车所受的冷遇和奚落，与行走相差无几。当一个城市开始歧视起脚和自行车来，它已毫无美感。当一个城市无法用脚和自行车来丈量，它已失去道德。“这样的城市非常乏味，它显示的是技术能量，没有灵魂。”皮埃尔·卡蓝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