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啊读书。自识了字，便年复一年地读着。不记得读没读过“看图识字”，连环画是看过的，对图的兴趣还不如对文字大。读了课文，读了小说，“文革”时读“语录”，此后就什么都读，医书也读，再以后便自己也写了。热衷于买书，买来的书倒不怎么热心读它了。书是借来的好看。直到去年底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分送亲友，很希望他们能读一遍。谁知会不会呢？②人是不可能将书读尽的。有的书可读多遍（比如自己的书），有的书翻一翻就放回书架了，今生今世也许永不读它。读书原是做笔记的，记下让以后的自己读它而不必读原著。后来发现自己并不翻阅笔记，便不做了。这样可读得飞快，读得不累。③所读的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在床上看完的。这不合用眼卫生守则，但合另外的科学。若身体静了，书才读得下去，读来才有益。何况身体放平，脑中血量充沛，大脑才活跃得起来。④读书就是读书。若读的同时想到升官、发财、中奖、应考，以及什么“颜如玉”的。此书休矣。读通一本书不是容易的事。小时候觉得十分乏味、差劲、恶劣的书，长大或许能A。相反。以前曾认为最像样的书，再读或许会冷笑数声。在书中看出有意思和看出没意思都不容易。⑤读书不是为了写作。否则，可读的书就非常有限了。所写的东西也非常有限。读得入了神，书中自有分子向脑中运动，不牵强，不突兀。当然，也可边读边想的，想想作者何以要这般写。能作这种触景生情的思想，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⑥但最大乐趣无过于挑剔了。能将一本书读出破绽来。可算是读得入门了，小到找出个错字。大到将一本书据理否决了。我曾当过几天教师，学校不太正规，上课就可以随意发挥。边教课文，边以小人之心将课文的字词段改一改，自以为得计，心中有了幸福之感。我改过杜甫的诗，他写李白“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饮中八仙歌》）。历来都说写出了李白的神韵。我想，将末句中的“臣”换作“爷”就更好了，“自称爷是酒中仙”……⑦既然不满意别人写的，那就自己试着写写。读书的遗憾也造就作家。⑧读书的困难是借书不易，买书贵而不易，藏书不易。最大的障碍却是读着读着便没了兴致。读书要是不能越读越宽广深入，难免读没了兴致。没了兴致而硬读，则苦不堪言矣。恰如临考的学子，B然而怒气冲冲，考完也就完了。⑨人是越来越聪明了，发明了电影，发明了舞会、音乐茶座等等好东西。最好的是发明了电视，有声有色地将故事演给人们看，而且足不出户，如唱堂会。据说在美国，将名著录进磁带的做法时兴起来了。我是个落伍者，既无舞技又不去茶座，连电视都绝少看。在我看来，冬夜躺在被窝中，点一支烟，捧一册好书，身下有条电热毯或脚下有只烫婆子，读到夜深人静，读到东方既白，这便是无上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