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地之后，上午也许读读书，写写字，我通常还要在湖水中再洗个澡，游泳经过一个小湾，这却是最大限度了，从我身体上洗去了劳动的尘垢，或者除去了阅读致成的最后一条皱纹，我在下午是很自由的。每天或隔天，我散步到村子里去，听听那些永无止境的闲话，或者是口口相传的，或者是报纸上互相转载的，如用顺势疗法小剂量的接受它们，的确也很新鲜，犹如树叶的瑟瑟有声和青蛙的咯咯而呜。正像我散步在森林中时，爱看鸟雀和松鼠一样，我散步在村中，爱看一些男人和孩童；听不到松涛和风声了，我却听到了辚辚的车马声。从我的屋子向着一个方向望过去，河畔的草地上，有着一个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一个地平线上，榆树和悬铃木底下，却有一个满是忙人的村子，使我发生了好奇之心，仿佛他们是大草原上的狗，不是坐在他们的兽穴的人口，便是奔到邻家闲谈去了。我时常到村子里去观察他们的习惯。在我看来，村子像一个极大的新闻编辑室，在它的一边支持它的，仿佛国务街上的里亭出版公司的情形，是他们出售干果，葡萄干，盐，玉米粉，以及其他的食品杂货。有些人，对于前一种的商品，即新闻，是胃口大，消化能力也一样大的，他们能永远一动不动地坐在街道上，听那些新闻像地中海季风般沸腾着，私语着吹过他们，或者可以说，他们像吸入了一些只是产生局部麻醉作用的乙醚，因此意识还是清醒的，苦痛却被麻痹了，要不然有一些新闻，听到了是要使人苦痛的。每当我倘徉经过那村子的时候，没有一次不看到这些宝贝一排排坐在石阶上晒太阳，身子微偏向前，他们的眼睛时不时地带着淫欲的表情向这边或那边瞟一眼，要不然便是身子倚在一个谷仓上，两手插在裤袋里，像女像柱在支撑着它似的。他们因为一般都在露天，凤中吹过的什么都听见了。这些是最粗的磨坊，凡有流长飞短的闲话都经他们第一道碾过，然后进入户内，倾倒入更精细的漏斗中去。我观察到村中最有生气的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间，邮政局和银行；此外像机器中少不了的零件，还有一只大钟，一尊大炮，一辆救火车，都放在适当的地方；为了尽量利用人类的特点，房屋都面对面地排成巷子，任何旅行者都不得不受到夹道鞭打，男女老少都可以揍他一顿。自然，有一些安置在最靠近巷子口上的人最先看到的，也最先被看到，是第一个动手揍他的，所以要付最高的房租了；而少数零零落落散居在村外的居民，在他们那儿开始有很长的间隙，旅行者可以越墙而过，或抄小路逃走掉的，他们自然只付很少一笔地租或窗税。四面挂起了招牌，引诱着他，有的在胃口上把他抓住了，那便是酒店和食品店；有的抓住他的幻觉，如干货店和珠宝店，有的抓住他的头发，或他的脚或他的下摆，那些是理发店，鞋于店和成衣店。此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危险，老是要你挨户逐屋地访问，而且在这种场合里总有不少人。大体说来，这一切危险，我都能够很巧妙地逃避过去，或者我立刻勇往直前，走向我的目的地，毫不犹豫，那些遭到夹道鞭打的人实在应该采取我的办法，或者我一心一意地想着崇高的事物，像俄耳甫斯，弹奏着七弦琴，高歌诸神之赞美诗，把妖女的歌声压过，因此没有遭难。有时候，我闪电似的溜走了，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因为我不大在乎礼貌，篱笆上有了洞，我不觉得有犹豫的必要。我甚至还习惯于闯进一些人的家里去，那里招待得我很好，就在听取了最后一些精选的新闻之后，知道了刚平息下来的事情，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世界还能够合作多久，我就从后面几条路溜掉，又逸入我的森林中间了。当我在城里待到了很晚的时候，才出发回入黑夜之中，这是很愉快的，特别在那些墨黑的、有风暴的夜晚，我从一个光亮的村屋或演讲厅里开航，在肩上带了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驶进林中我那安乐的港埠，外面的一切都牢靠了，带着快乐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留我的外表的人把着舵，但要是航道平静，我索性用绳子把舵拴死了。当我航行的时候，烤着舱中的火炉，我得到了许多欢欣的思想。任何气候，我都不会忧悒，都不感悲怆，虽然我遇到过几个凶恶的风景。就是在平常的晚上，森林里也比你们想象的来得更黑。在最黑的夜晚，我常常只好看那树叶空隙间的天空，一面走，一面这样认路，走到一些没有车道的地方，还只能用我的脚来探索我自己走出来的道路，有时我用手来摸出几枝熟悉的树，这样才能辨向航行，譬如，从两枝松树中间穿过，它们中间的距离不过十八英寸，总是在森林中央。有时，在一个墨黑而潮湿的夜晚，很晚地回来，我的脚摸索着眼睛看不到的道路，我的心却一路都心不在焉，像在做梦似的，突然我不得不伸手开门了，这才清醒过来，我简直不记得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想也许我的身体，就在灵魂遗弃了它之后，也还是能够找到它的归途的，就好像手总可以摸到嘴，不需任何帮忙一样。好几次，当一个访客一直待到夜深，而这一夜凑巧又是墨黑的时候，我可不能不从屋后送他到车道上去了。同时就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点了给他，劝他不是靠他的眼睛，而是靠他的两条腿摸索前进。有一个非常暗黑的晚上，我这样给两个到湖边来钓鱼的年轻人指点了他们的路。他们住在大约离森林一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熟门熟路的呢。一两天后，他们中的一个告诉我，他们在自己的住所附近兜来兜去兜了大半夜，直到黎明才回到了家，其间逢到了几场大雨，树叶都湿淋淋的，他们给淋得皮肤都湿了。我听说村中有许多人在街上走走，都走得迷了路，那是在黑暗最浓厚的时候，正如老古话所说，黑得你可以用刀子一块一块把它割下来。有些人是住在郊外的，驾车到村里来办货，却不得不留在村里过夜了；还有一些绅士淑女们，出门访客，离开他们的路线不过半英里路，可怜只能用脚来摸索人行道，在什么时候拐弯都不晓得了。任何时候在森林里迷路，真是惊险而值得回忆的，是宝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哪怕是白天，走到一条走惯的路上了，也可以迷失方向，不知道哪里通往村子。虽然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过一千次了，但是什么也不认得了，它就跟西伯利亚的一条路同样地陌生了。如果在晚上，自然还要困难得多。在我们的日常散步中，我们经常地，虽然是不知不觉地，像领港的人一样，依据着某某灯塔，或依据某某海角，向前行进，如果我们不在走惯的航线上，我们依然在脑中有着邻近的一些海角的印象；除非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一次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你就迷路了，到那时候，我们才发现了大自然的浩瀚与奇异。不管是睡觉或其他心不在焉，每一个人都应该在清醒过来之后，经常看看罗盘上的方向。非到我们迷了路，换句话说，非到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之后，我们才开始发现我们自己，认识我们的处境，并且认识了我们的联系之无穷的界限。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子，我被捕了，给关进了监狱里去，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付税给国家，甚至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当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为了别的事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间的肮脏的机关总要跟他到哪里，伸出于来攫取他，如果他们能够办到，总要强迫他回到属于他那共济会式的社会中。真的，我本可以强悍地抵抗一下，多少可以有点结果的，我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被释放出来了，还是拿到了那只修补过的鞋子，回到林中正好赶上在美港山上大嚼一顿越橘。除了那些代表这国的人物之外，我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骚扰。除了放我的稿件的桌子之外，我没有用锁，没有闩门，在我的窗子上，梢子上，也没有一只钉子。我日夜都不锁门，尽管我要出门好几天；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的林中去住了半个月，我也没有锁门。然而我的房屋比周围驻扎着大兵还要受到尊敬。疲劳的闲游者可以在我的火炉边休息，并且取暖，我桌上的几本书可以供文学爱好者来翻阅，或者那些好奇的人，打开了我的橱门，也可以看我还剩下什么饭菜，更可以知道我晚餐将吃些什么。虽然各个阶级都有不少人跑到湖边来，我却没有因此而有多大的不便，我什么也没有丢，只少了一部小书，那是一卷荷马，大概因为封面镀金镀坏了，我想这是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的。我确实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生活得跟我一样简单，愉窃和抢劫便不会发生了。发生这样的事，原因是社会上有的人得到的多于足够，而另一些人得到的却又少于足够。蒲伯译的荷马应该立刻适当地传播necbellafuerunt，faginusastabatdumscyphusantedapes。世人不会战争，在所需只是山毛榉的碗碟时。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